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2-10-18 06:25 来源:未知 作者:JZGLZ 浏览:次
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
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泸州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人数及用工形式
(一)招聘人数:1人;
(二)招聘职位:救助护理岗(女性),负责救助对象护理工作,购买五险,待遇面议。
(三)此次招聘工作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属于劳务派遣员工。
二、报名条件
招聘女性工作人员一名,身体健康,年龄45周岁以下,专业不限,有护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
1.应聘者需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,本人证件照一张(查验原件,交复印件)。
2.现场报名本人签字确认。
(二)报名时间及地点
报名时间:2022年10月18日—10月30日(8:30—16:30)
报名地点:泸州市救助管理站 (泸州市龙马潭区齐关路97号施可富大曲酒厂旁)。
(三)现场审核
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,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为准。
(四)测试考核
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,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测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、方式(若未入围,恕不通知)。
(五)试用
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,试用期1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向劳务派遣公司出具介绍信,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以劳务派遣的形式,派遣到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工作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胜任岗位工作的,不予聘用。
四、相关事宜
(一)此次招聘工作由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,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,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人员,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。
(二)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是在资格审查阶段隐瞒情况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,且后果自负。
(三)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,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,不予聘用。
(四)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刘先生18090162717
附件:应聘人员登记表
应聘人员登记表
填表日期: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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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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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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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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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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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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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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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技术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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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(手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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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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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及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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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教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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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及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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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学习/工作主要简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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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
关系 |
关系 |
姓名 |
出生年月 |
政治面貌 |
工作单位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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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重承诺:本人所填表中内容均属实,如有不实,自愿承担相应责任。
个人签字确认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