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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须知
发布时间:2015-12-15 08:42 来源:未知 作者:lndx 浏览:

入学须知

一、入学条件:在本市有固定居所,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老年人均可报名入学。患有精神病、老年痴呆、抑郁症和传染病的老年人不能报名。

二、学校开设有剧烈运动的课程,(如交谊舞、民族舞、健美操、现代舞等)凡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心脑血管疾病、糖尿病、抑郁症、骨质疏松及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的病症者,不得申报上述专业课程。本人隐瞒报名的,发生任何意外事故,后果自负。患有非上述种类的其它疾病,不能坚持正常上课的或临时患病,在生病期间尽量不参加上课,教师或其他人不得强行要求学员做与身体能力不符的活动。

三、为加强对老年学员的关爱和保护,每名学员在报名时必须签订《学员安全承诺书》。凡年龄在75周岁以上(含75)的老年人,报名入学时,须征得家人的签名同意并留下家人联系电话,方可报名参加学习。

四、报名缴费后,学员不得因专业、时间、或本人家庭等因素提出退费、转班要求,也不得将其名额转让他人使用。

五、学员应自觉爱护教学设施设备,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启动和关闭电器设备,发生故障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,不得擅自处理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
六、学员放学离开教室时,应按规定关闭电灯电源,关好门窗,带走随身物品。

七、舞蹈专用教室严禁穿鞋底带有钉子之类的鞋进入,最好更换舞鞋或软底鞋入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