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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课堂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5-12-15 10:38 来源:未知 作者:lndx 浏览:

第二课堂管理办法

 

一、第二课堂是指由学校组织的全校性的大型活动,或由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的、由学校派人组织的与专业有关的教学活动。

 

二、第二课堂活动一般在校内进行。若确需在校外进行的,必须经学校书面批准。

 

三、第二课堂外出活动,必须向学员申明健康责任,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不适合的,尤其是剧烈运动的专业,(如交谊舞、民族舞、肚皮舞、健美操、现代舞等),凡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心脑血管疾病、糖尿病、抑郁症、骨质疏松及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病症者,应劝其不要参加。本人不听劝告参加的发生意外,学校不承担责任。

 

四、第二课堂是蕴含极大安全风险的教学活动,各班级在提出申请时必须同时附解决和化解安全风险的预案。

 

五、各班的期末总结、年终总结等活动,属正常的教学活动范畴,应当在校内进行。如确需在校外进行的,必须书面报请学校批准。

 

六、各班级自行组织的演出活动、班级之间自行组织的联欢活动等,不属于第二课堂活动范畴,学校不安排工作人员参加。任课教师、班主任等受邀只作为嘉宾参加,不代表学校。此类班级自发组织的活动与学校无。